关于准予明光市渔业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批复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7-17 09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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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光市渔业行业协会筹备组:

    你们申请明光市渔业行业协会社团法人登记材料已收悉,经审核:申报程序合法,申请社团法人登记材料齐全,符合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。依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决定准予明光市渔业行业协会社团法人登记,其业务主管单位为明光市农业农村局

    请你会自社团法人登记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部门刻制印章、开设银行账户,将相关材料报我局备案,并于每年330日前参加我局社会组织年度检查。

    你单位依法登记后,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,严格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,为促进我市渔业行业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     

             明光市民政局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7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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